据了解,为落实省委、省政府“五水共治”工作部署,进一步抓好我市的节水管理工作,推进节水型城市创建,市政府出台了《衢州市市区节约用水管理办法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提出我市将实行用水计划(定额)管理制度。这意味着,从今年起,市区非居民用水单位有了具体的“用水指标”,节约用水将不再是一句空话。
目前,市区已有两批次共300多家用水单位被下达“用水指标”,而第三批次400多家单位的“用水指标”将于近日下达。
“用水指标不是随便定的。我们根据用水单位前3年的用水情况、生产经营趋势、水资源承载能力,以及供水能力等因素进行核定,按季度进行考核。”市住建局节水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,计划用水管理并不是要限制企业、单位用水,而是通过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这个经济杠杆,促进企业、单位杜绝浪费和漏损,提高科学、合理用水效率和水平。
随着《办法》的出台,新的节水综合信息管理平台也将投入使用。新的平台能起到节水政务信息公开化、业务办公网络化等作用。同时,用水单位登录平台,还可对自身的用水总量进行管理,也能查阅到相关政策法规、节水知识技术等信息。
记者了解到,如单位用水超出指标,我市将根据相关规定采取累进加价幅度收取费用,除按计量缴纳水费外,超计划用水部分按下列标准缴纳水费:超计划20%(含)以下部分,按现行水价的2倍缴纳;超计划在20%以上、30%(含)以下部分,按现行水价的3倍缴纳;超计划在30%以上部分,按现行水价的4倍缴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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